【山东潍坊:优选政府保障房收购主体收购合适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山东潍坊:优选政府保障房收购主体,收购合适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新政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聚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提出十条措施。
2、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方面,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开发区,暂停供地。
3、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限制供地,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原则,根据年内竣工和收回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动态确定其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面积。
4、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争取国家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优选1-2家政府保障性住房收购主体,细致摸排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收购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5、在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撑保障作用方面,新政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在潍坊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20万元;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潍坊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2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10万元。
6、适时推出“商转公”政策。
7、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取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
8、此外,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
9、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具体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
10、(潍坊住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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