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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

导读 【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

【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9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10月1日起施行。

2、其中,“新十条”明确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3、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

4、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5、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6、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7、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8、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办理户口迁移后,按相关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进城购房办理户口迁移后再生育的小孩,可按政策规定同等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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