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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以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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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以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投资】!!!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以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其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

3、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且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一)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投资;(二)股本权益性投资;(三)偿还贷款或偿还其他融资;(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禁止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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