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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财富P2P非吸案始末:涉案16亿元股东曾有上市公司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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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财富P2P非吸案始末:涉案16亿元股东曾有上市公司身影】!!!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自由财富P2P非吸案始末:涉案16亿元,股东曾有上市公司身影】以P2P模式运营,向社会吸收资金16.21亿元,至平台关闭时未兑付资金1.235亿元。

这是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判处的一起“非吸”案。

2024年5月,此案有16名被告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其中多名被告人上诉。

在此之前,另案处理的2名被告人一审判刑后上诉,株洲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7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多名辩护律师处获悉,蔡志忠等被告人重审案件7月25日在芦淞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徐龙龙等被告人的上诉案件,则尚未开庭。

据检察机关指控,此案的作案时间为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蔡志忠等人在深圳成立公司后,将P2P业务开展至株洲市,在未取得金融行业资质的情况下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此案审理过程中,有辩护律师当庭提供证据称,株洲的一家上市农牧企业是涉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芦淞区法院一审认为,“其他主体是否构成犯罪不影响本案处理”,对关于遗漏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涉事上市农牧企业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回应澎湃新闻称,其公司但仅作为财务投资人,未参与自由财富实际经营活动,未曾挪用或占用自由财富的任何资金,自入股到退出亏损本金82万元。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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