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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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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其中提到: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除企业自身确有需求外,原则上暂停新的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3、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业商务用房配置、去化等情况,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请将计划供应的土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依法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4、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养老、文旅、体育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

5、对于申请调整为住宅的,可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研究,在符合片区总体功能定位、满足公建配套的前提下,原则上收回土地后按程序调整规划,重新组织供应。

6、按照“以需定购、双方自愿”的原则,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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