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等中创物流及时任董秘遭上交所监管警示】!!!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等,中创物流及时任董秘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上交所近日下发关于对中创物流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经查明,2019年4月16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净额9.19亿元,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股票发行结果公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
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其中2.53亿元用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5152.54万元用于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计划使用周期均为3年,公司2019年4月上市,上述项目应当于2022年4月建设完毕。
4、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公告称,拟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3月。
5、公司在募投项目到期后未及时披露募投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的情况,也未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迟至2024年3月,上述项目延期方经相应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6、公司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
7、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8、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9、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10、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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