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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8至16岁用户月充值不得超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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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8至16岁用户月充值不得超200元】!!!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8至16岁用户月充值不得超200元】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细化退费标准和建议,根据各方过错情形,明确划分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方的担责比例。

2、在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金额上,团体标准拟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

3、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

4、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

5、对于“过错”的界定,意见稿也给出了相应参考场景以及建议的责任比例。

6、其中,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将承担100%责任。

7、(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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