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

扬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

导读 【扬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

【扬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扬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额度、提取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2、意见指出,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总额不超过总房价。

3、购房缴存人家庭在办理购房提取后,后续仍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

4、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5、此外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月还款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60%。

以上就是关于【扬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意见》】的相关消息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