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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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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和体育管理秩序的安定,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2、 刘国永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中缺乏专门规制操纵体育比赛的规定。

3、对于此类行为,实践中多以贿赂、赌博相紧密联系的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赌博罪等传统罪名定罪处罚。

4、上述传统罪名存在无法实现对操纵体育比赛行为的完全评价问题。

5、世界多个国家均有专门针对操纵比赛行为的立法规定,如今国内体育比赛活动日益增多,操纵比赛现象频发,建议我国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来实现对此类行为的全方位打击,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和体育管理秩序的安定。

6、(中国体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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