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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上市以来多期年报存虚假记载*ST慧辰及当事人遭北京证监局合计罚款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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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上市以来多期年报存虚假记载,*ST慧辰及当事人遭北京证监局合计罚款1600万元】2017年6月,公司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公司参股的公司。

2、2020年12月,慧辰股份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赵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徐景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马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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