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9月17日晚间,加加食品发布了证监会对其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卓越)信披违规的调查结果,加加食品与湖南卓越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加加食品和相关方为此收到了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加加食品目前正筹划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枪鱼钓)全部股权,但此次立案调查有可能使加加食品不能满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存三项违规事项
加加食品最早在6月初被证监会以涉嫌信披违规为由立案调查,如今,调查结果显示,其主要存在三项信披违规事项。
其一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具体来说,2018年2月9日和11日,加加食品、湖南卓越实控人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加加食品2400万元转给其指定的自然人刘某渝,将3000万元转给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
其二是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具体来说,为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融资或帮助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杨振指使加加食品财务人员收集公司U盾、复核U盾、密码等交予湖南卓越财务总监,湖南卓越借此向其两家关联企业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共6.988亿元,向杨振指定的另一家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
上述两项违规事项均未经加加食品董事会等审议,也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不过在2018年,相关占用资金已全部还清,商业承兑汇票也已全部结清。
此外,杨振在2017年11月通过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义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担保2.95亿元。该事项同样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不过在2018年9月底已解除相关违规担保。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上述违规事项涉及资金超过10亿元。
公告显示,湖南证监局拟作出处罚决定: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罚款3万元。
实控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冻结
事实上,上述违规事项侧面反映的是湖南卓越一度遭遇的资金窘境。早在2018年4月,加加食品就披露,杨振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子江、肖赛平持有的加加食品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随后在2018年5月,湖南卓越持有的加加食品全部股份也被司法冻结。而上述股份被冻结均系湖南卓越以及杨振的个人债务纠纷所致。
针对前述违规事项,湖南证监局拟对加加食品、湖南卓越、杨振给予警告,并分别罚以4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的处罚,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拟被处以警告或数额不等的罚款。
“这说明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这也是因为我们暂时还缺乏严惩的条款,违法成本太低,威慑力度不够。不过,监管层目前也在努力改变这个现状,证券法和刑法的修订,都会加大这方面的惩罚,尤其是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出来之后,它的效果肯定会是立竿见影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此外,加加食品表示,由于此次立案调查可能会导致加加食品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使得加加食品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枪鱼钓全部股权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按照此前披露的重组预案,交易对方承诺金枪鱼钓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亿元、4亿元和4.5亿元。而加加食品在2018年的归母净利润遭遇同比下滑27.58%,今年上半年则同比增长了6.42%。
加加食品及控股股东三大信披违规事项
◎一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
◎三是违规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