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提出20条政策措施促消费,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
活跃“夜经济”开设深夜食堂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并于8月27日正式对外公布。
《意见》称,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当前流通消费领域仍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特别是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有待加强,商品和生活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消费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潜力尚需挖掘。
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
这20条措施主要集中在创新流通发展、培育消费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五方面。其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等内容成为焦点。
促消费20条
●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
●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
●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
●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
●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
●扩大农产品流通
●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
●满足优质国外商品消费需求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
●拓宽假日消费空间
●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
●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
●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
●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优化市场流通环境
焦点1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
今年以来,“夜经济”成为舆论热词。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中,“夜经济”成为国家层面促进消费的20条意见之一。
《意见》提出,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以北京为例,2019年,北京出台“夜间13条”,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上海设立“夜间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进一步优化夜间营商环境;天津提出打造“夜津城”,2019年底前形成6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南京提出到2020年,力争夜间经济试点区域新增经营收入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左右;成都出台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挖掘夜间消费新动能;西安提出构建“品牌化、全域化、特色化、国际化”西安夜游经济……今年以来,繁荣夜间经济,各地已有多份意见出台。
【解读】
“夜经济”要让老百姓可知、可感
北京商业联合会副会长陈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可能是到目前我国第一份涉及“夜经济”的国家政策。在此前的相关政策文件中,仅出现过“延长营业时间”等说法。
他指出,“夜经济”发展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社区,让更多的老百姓可知、可感,同时相关部门要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持续性,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今年7月,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也被称为“夜间经济13条”。从各区情况来看,海淀区的“夜经济”政策已经出台并逐步落地,丰台区的“夜经济”政策也已经制定完毕,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焦点2
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8月26日,北京推出便民店提升计划,提出每百万人拥有300个左右连锁便利店。以丰台区为例,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便民商业网点4100个,千人网点数接近2个。4100个网点包括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早餐等,知名连锁品牌网点越开越多,全区品牌连锁化率平均达43%。“便利店是24小时营业,人流彻夜不息。”丰台区商务局商业服务科科长张会利介绍。
【解读】
挖掘社区商业“夜经济”潜力
推进24小时连锁便利店建设也与“夜经济”紧密相关。北京“夜间经济13条”也提出,鼓励夜间延时经营,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
陈文表示,目前北京的“夜经济”还都集中在过去已经形成的一些商业街区,比如三里屯、方庄等等,接下来应该更加注重让“夜经济”深入社区。
“夜间经济如果要搞好,不能局限于这些地方,否则大多数老百姓将感受不到夜间消费环境的变化。”陈文举例,北京市各区情况不同,有的区原本就有商业街,基础较好;有的区辖内有城乡接合部;有的还有郊区,他提出,具体落地需要结合实际,千万不能搞“一刀切”。
同时,要注意挖掘社区商业中的“夜经济”潜力,要让社区居民出了家门就能享受到夜间消费的丰富与便利。陈文表示,从社区商业的角度出发,夜间经济可能包括但不限于24小时便利店;延长餐饮业营业时间;利用空闲的广场和场地建设一批适合北京老百姓夜间消费与活动的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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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汽车限购放宽措施
《意见》第十条提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对包括汽车限购、新能源汽车购置以及二手车流通等汽车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明确,通过放宽限购或给予支持等方式进一步鼓励汽车消费,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解读】
引导用车将成为交通治理重点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表示,相比于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的有关涉及汽车消费的通知,此份《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再次提及相关内容,将从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刺激汽车消费。
程世东认为“放宽”一方面可能放宽购车人资格,另一方面也可能让更多人有更大的概率拥有汽车。
针对新能源车,程世东认为,“支持”的具体措施需要结合各地情况,补贴优惠、建充电桩等都是可能的措施。由于此前曾提出取消新能源车限行、限购,程世东认为新能源车可能是此次刺激汽车消费的关键。
程世东认为,城市道路的拥堵状况、老百姓的购车诉求、环境空气质量等,都是各地需要“因地制宜”考虑的问题。当初实施限购政策是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角度去设计的,现在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就必须要考虑这个问题。“一方面,审视限购政策对交通拥堵的缓解程度有多大,通过限购治理城市交通的必要性有多强,另一方面则是限购取消,接下来城市交通治理要依靠什么的问题。”程世东表示。
他认为,包括停车等在内的汽车使用问题将可能成为重点。程世东强调,影响城市交通的关键是“汽车使用”而非“汽车拥有”,随着购买限制的放宽,接下来需要逐步培养城市居民“停车有位”的理念,“买了车不能再把停车的压力交给社会。”